使用的土地与缴纳房产税有何关系?

来源:安徽税务网 作者:安徽税务网 人气: 时间:2008-12-19
摘要:合作经营公司向我公司提供土地使用权,我们每年会付对方土地使用费。现土地使用证上是我们公司的名字,请问该土地与缴纳房产税有什么关系? 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使用房产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
合作经营公司向我公司提供土地使用权,我们每年会付对方土地使用费。现土地使用证上是我们公司的名字,请问该土地与缴纳房产税有什么关系?

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使用房产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现行房产税法规财税地字[1986]8号《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十五、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对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的,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对房产原值明显不合理的,应重新予以评估。

  因此,如果贵公司将土地计入房屋的固定资产原值,那么该房屋缴房产税时的计税依据中应包含上述土地 ;如果贵公司的土地使用权单独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那么该土地不交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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