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将自己的爱车停在公司,对我们说:以后这车就一直放公司,大家需要出门办公事,可以用我的车。有了这辆车,不少人的工作都便利了不少,可是老板却不知道要面临一堆问题需要处理。 公司没有公务用车,那公司的资产账上也就没有车辆。这个供大家使用的车辆产生的费用怎么入账? 有客户来,员工自己开车出去接送,途中加了次油,这油钱又怎么算? …… 私车公用的问题,往往会涉及到很多税务问题。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处理这些问题,让私车公用的税务筹划得以妥善解决? 在公车私用这个事儿的管理上,目前绝大多数企业都是采用的以下三种方式: 1)与员工签订私车公用协议,据实报销与车辆日常消耗的费用; 2)建立企业私车公用报销制度,在标准内据实报销; 3)直接发放定额补贴; 今天咱们不去说这几种方式的优劣点,主要来分析针对这三种管理方式,在实际操作中,会涉及到的税务问题。 拿与员工签订私车公用协议的管理方式来进行分析。 采用这种方式,涉及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印花税。 一般采用这种方式,可在所得税前列支的费用包括与车辆使用相关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和维修费等,不能在所得税前列支的费用包括与车辆本身相关的车辆保险费、车辆购置税和折旧费等。 另外,员工个人出租车辆的收入要按“财产租赁收入”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还要按租金收入的3%缴纳增值税。 如果采用“报销”的制度,税法上只是说允许扣除的费用必须真实合理。但是真实合理这个就不好说了,即使你有制度,主管税务机关不认可也不行。 有的税务机关要求员工私人车辆用于公司经营活动,如果没有签订租车合同或协议,直接报销相关费用,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如果采用发放定额补贴。首先,这种补贴公司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其次,对公司没啥好处,交通补贴要记入每个人的工资薪金,基数高了,还将影响企业和职工应缴纳的职工劳动保险的金额。还省不了多少企业所得税。 最后,“私车公用”补贴全部计入个人工资,对于用车多的人来说,个人所得税负担重,对员工而言并非好事。 “私车公用”的税务筹划,既要具备一定的形式,还要有用于生产经营的实质,不是所有费用都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个人取得收益部分还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总之一句话,想省心的就不省钱,想省钱就不能省心。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相关解读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