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税务总局将重点加强高收入者管理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蔺红 人气: 时间:2013-01-24
摘要:  2013年,高收入者继续成为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重点。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税收工作要点中明确,要突出管理重点,切实加强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等非劳动所得和高收入者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

  2013年,高收入者继续成为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重点。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税收工作要点中明确,要突出管理重点,切实加强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等非劳动所得和高收入者工薪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征管。
  
  据了解,2013年,税务部门将重点关注高收入者股权投资收益、经营利润、合伙企业股权投资和中介机构生产、经营所得,加强对高收入行业企业的中高管人员和个人投资者所得税管理;将完善征管手段,加强分类管理,针对不同所得研究完善相应征管措施,积极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转让所得税征管,严格执行限售股转让所得、拍卖所得征管规定;创新管理方式,密切关注高收入者的新兴经济行为,对非货币资产评估增值、战略投资者引入和资本运作等涉税行为,实施严格管理;重点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管。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按照个人所得税管理“四一三”工作思路,积极推进以高收入者为重点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全面夯实个人所得税征管基础,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水平。去年以来,各地税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高收入者税收征管工作要求,完善征管措施,创新管理方式,取得了明显成效。天津、吉林、青岛、江苏、浙江、福建和山东部分地市实现了股权转让所得税前置管理。河北、辽宁、宁波、广东和甘肃扩大房地产估价技术应用范围,完善核定征收机制,进一步加强房屋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征管。山西、内蒙古、江苏、厦门、重庆、四川、贵州和青海加强调研核查,积极与司法部门协调配合,推进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查账征收管理。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湖南和云南等部分地市探索创新利息、股息和红利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定专门征管办法,促进该项目收入大幅增加。山西、江西、湖北、湖南、新疆和厦门等省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本地区高收入行业或主要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征管和检查,强化了高收入者税收管理。

  延伸阅读:南京地税局对高收入者直接征管
  
  中国税务报2012年12月19日3版        张健 徐瑛辉
  
  江苏省南京市地税局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开展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直接征管创新工作。目前,该局依托自行开发的自然人管理信息系统,对全市380多万申报个税的自然人收入实施有效监控,并对其中近40万高收入个人进行重点管理。今年1月~11月,全市直接征管入库的个人所得税累计达18.7亿元。
  
  南京市地税局所得税处负责人介绍,现行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模式是:扣缴单位法定扣缴申报+扣缴单位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以扣缴单位代为申报为主的高收入者申报。高收入者个税征管仍以扣缴单位为主体,自行纳税申报的作用和意义没有真正实现。在这样的模式下,可能会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申报管理以扣缴单位为主体,高收入者作为纳税人的主体意识没有得到有效培养和体现;二是在当今收入渠道越来越多元的情况下,以扣缴单位为管理主体的模式无法保证自行纳税申报的全面性;三是受信息不对称、信息化程度低等因素的制约,税务机关对于高收入者的管理处于粗放状态。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探索,2012年,南京市地税局提出了高收入个人直接征管的工作思路,即在税源专业化改革的框架下,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然人投资者、外籍人员为管理对象,在坚持扣缴单位源泉扣缴、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自然人数据库和现有的信息系统,构建针对高收入者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信息系统,重点在对高收入个人的档案管理、纳税服务、风险管理和诚信管理等方面进行探索,形成直接面向高收入个人的征管方式。
  
  据介绍,该局高收入者个税直接管理创新内容可以概括为“三位一体”,即构建一套管理制度、设计一套工作流程、开发一套信息系统,并实现从间接管理为主向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从事后监督为主向全方位监督转变,从单一的征收管理向以引导遵从为导向的风险管理和纳税服务转变。
  
  据南京市地税局所得税处负责人介绍,该局高收入个人直接征管创新首先从优化纳税服务着手,致力于搭建全新的自然人纳税服务平台:在12366开通自然人咨询服务平台;支持自然人在外网平台进行“维护信息、定制需求、网上申报、办理涉税事项”;支持税务部门对自然人进行的办税辅导、风险管理信息推送;支持自然人查询与本人有关的所有收入、纳税、涉税信息;支持自然人所有业务同城通办,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拓展为全省通办。
  
  值得一提的是,直接管理尤其能在申报环节为自然人纳税人提供更多便利,比如将现有的以税务登记号为管理核心的管理方式,调整为以身份证件号码为管理核心的管理方式,自然人纳税人可以直接以身份证件号码进行大厅和网上申报。又如,将自然人登记改为自然人信息采集,能实现自然人所有业务同城通办。
  
  该局从完善风险管理入手,增强对自然人个人的风险监控、推送和识别,并在风险监控和应对过程中支持扣缴单位与自然人之间的信息转换。如对自然人投资者设计从投资确定、存续、转让到消亡的链条式管理流程和风险监控,对外籍个人设计从“入境建档”到“离境清税”全过程的管理,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和多处取得工薪所得个人设计从发现、提醒、登记、申报、催报到统计的全过程监控等。目前该局梳理出的涉及自然人间接管理的风险点26个,自然人直接管理的风险点23个,构建的高收入者的风险模型有20多个,均已投入使用。
  
  征管创新需要信息化支撑。目前江苏省地税系统集中使用的征管系统,主要是以企业为主的管理方式,而南京市地税局开发的信息系统,按照目前自然人管理的思路,分为“自然人间接管理”和“自然人直接管理”两大部分,共包括22个小类,87个模块,120张统计表,可以实现对区域内自然人数据的归集、整合,为自然人建立收入及纳税档案,对区域内自然人征管的宏观分析,对全市高收入人群、自然人投资者的微观监控,以及对自然人的风险控制和诚信纳税评价等。
  
  目前,南京市地税局通过与工商、公安和房产等部门的外部交换机制,获取大量有用的高收入者税源信息,拓宽了对高收入者的税源监控范围,对全市近40多万高收入者实施有效的监控和管理,全市第三季度非劳动所得个人所得税收入同比增长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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