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涉税风险 揭开疑点真相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顾培龙 人气: 时间:2014-05-25
摘要:疑点 某国税局对A公司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评估,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涉税风险: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税负异常。经审核申报资料发现,该公司2012年销售收入6486万元,缴纳增值税127.8万元、企业所得税30.4万元,增值税负担率1...

    疑点
    某国税局对A公司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了评估,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涉税风险: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税负异常。经审核申报资料发现,该公司2012年销售收入6486万元,缴纳增值税127.8万元、企业所得税30.4万元,增值税负担率1.97%,企业所得税贡献率0.47%;2011年销售收入3852.7万元,缴纳增值税92.5万元、企业所得税34.7万元,增值税负担率2.4%,企业所得税贡献率0.9%;2010年销售收入2310.6万元,缴纳增值税69.5万元、企业所得税23.1万元,增值税负担率3%,企业所得税贡献率1%。收入方面,该公司2011年较2010年增长66.74%,2012年较2010增长180.71%。案头分析显示:该公司3年来销售收入增长很快,但增值税负担率、企业所得税贡献率反而下降,极有可能存在涉税风险。

    往来账异常,表现为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增长过快。2010年其他应付款458万元,2011年834万元,2012年1369万元,2011年较2010年增长82.1%,2012年较2010年增长198.91%。同样,长期应付款也出现类似现象。2012年长期应付款917万元,较2011年的400.4万元增加516.6万元,增长129.02%。在分析其他应收款时,发现一笔“特别”的数据:2012年2月其他应收款较1月增长300万元,这个数字一直没有变动,保持到2013年度。异常数据提示:公司在经营中极有可能存在涉税问题。

    约谈
    针对上述税收风险点,评估人员对A公司依法进行了约谈。企业解释:
    第一,公司生产的农药产品面向农民,毛利低,市场竞争激烈,利润薄,因而缴纳的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较少。第二,2012年其他应付款增长过快,一是公司借入股东个人资金394万元,用于补充企业资金不足;二是因销售人员未及时结算业务费,提取了销售业绩工资70万元,此笔费用在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了588531.34元,尚有111468.66元未调到位;三是企业经营资金缺口大,向社会融资905万元。第三,对于长期应付款问题,公司经营期间,股东投入1417万元,其中实收资本500万元,尚余917万元挂在往来账;长期应付款较2011年增加516.6万元,是股东追加投入的资本。第四,对于其他应收款那笔“特别”的数据,公司在2012年2月贷款417万元,其中300万元借给了协作企业,公司承担了利息187662.99元。

    A公司经约谈,提交了《纳税评估自查报告》,及时申报补缴了约谈涉及的税款74782.91元与滞纳金。

    实地检查
    针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负异常风险以及部分往来账项中尚未真正解除的疑点,评估人员依法进行了实地检查,最终在往来账中揭开了企业的涉税秘密。

    在其他应付款中隐匿收入,少缴税款。公司在约谈中说明向社会融资905万元资金,经核对融资明细,发现公司仅对634万元的融资部分支付了利息,尚有差额271万元的融资没有结算利息,挂在张某名下的个人往来账上。评估人员随即追查张某个人往来,发现公司以借款形式用张某名义借入资金全年发生额为283.57万元,支出使用12.57万元,两者差额271万元。经查对资金使用明细,支出的部分均为产品销售运费,经进一步核查运费所运货物数量与公司产品出库明细,发现公司商品发出时少计收入283.57万元,金额与张某个人往来借入的全部资金一致。经询问公司有关人员,核实这笔资金是销售产品未作收入的货款。公司承诺补缴未计销售所涉及的增值税412024.79元、企业所得税78769.44元。

    以工资表的形式代替发票支出销售人员业务费321177元,少缴企业所得税。经核对以前年度销售工资,发现公司对非本单位员工的销售人员的业务费、佣金,按销售业绩分别提取0.4%、3%的比例,以工资单的形式支出了销售人员的业务提成,没有取得发票。2011年、2010年分别支出业务费180592元、140585元,涉及评估补缴企业所得税80294.25元。

    同样,2012年股东投入的资产也无发票,多计折旧少缴税款。当核对长期应付款追加股东投资516.6万元时,原始凭证反映的是股东投入的固定资产,其附件仅有公司股东会议纪要以及股东投资明细,并无固定资产入账的发票,此笔无票资产形成税前多支出折旧242946.98元,应补缴企业所得税60736.75元。

    经再次约谈,评估人员告知企业,实地核查中发现的涉税问题需补缴增值税412024.79元、企业所得税219800.44元。企业表示无异议,组织资金补缴税款,并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理。

    建议
    本案例通过增值税负担率与企业所得税贡献率指标,纵向查看公司历年来的纳税变化,发现销售收入大幅度增长,而所缴税款呈下降趋势,同时往来账存在异常。这些异常信息表面上看与公司缴纳税款关系不大,但本质上有一定联系。这要求评估人员注意三方面:

    首先,做好案头分析,对纳税人申报的资料运用比率控制等方法,进行全面风险扫描透视,抓住异常数据,有的放矢地分析整合涉税疑点,提高案头分析质量。其次,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引导纳税人自查自纠,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税法,辅导纳税人正确处理税收事务。再次,做好实地检查,约谈后纳税人自查仍然不能释疑的,应进行实地检查,挖掘风险产生的原因,查找风险疑点的真相。

    作者单位:江苏省响水县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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