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地税票[2006]462号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收费标准的函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6-11-03
摘要:但由于客观原因总局推迟了新版《货运发票》的启用时间,为此,请各局在正式启用新版《货运发票》时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并进行价格公示,具体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收费标准的函的通知[全文废止]

京地税票[2006]462号             2006-11-03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06]1337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货运发票”)(国税发[2006]67号)文件精神,原定于2006年8月1日起启用新版《货运发票》。但由于客观原因总局推迟了新版《货运发票》的启用时间,为此,请各局在正式启用新版《货运发票》时按新的收费标准执行并进行价格公示,具体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二00六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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