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获得2022-2024年度吉林省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吉财公告[2022]24号 2022-7-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及《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吉林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吉财公告〔2020〕30号)有关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度—2024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区建设促进会 2.吉林省福祉公益慈善基金会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民政厅 2022年7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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