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培训用书的进项税额可否抵扣?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中国税务报 人气: 时间:2014-11-19
摘要:问:我公司购买了用于职工培训用的书,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

    问:我公司购买了用于职工培训用的书,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

  答:《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购入的图书用于员工提升业务技能,属于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属于上述规定的不可抵扣项目,因此,该图书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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