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与计量

来源:解税宝 作者:解税宝 人气: 时间:2017-12-22
摘要:一、资产减值损失确认与计量的一般原则(★★)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的账面价值=资产账面余额-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 使用

一、资产减值损失确认与计量的一般原则(★★)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的账面价值=资产账面余额-累计折旧(或累计摊销)-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应当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

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处置、出售、对外投资、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换出、在债务重组中抵偿债务等情况,企业应

当将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予以转销。

【注意】资产减值准则中规范的资产减值准备不能转回,可以转销(转出)。

【比较】各种资产计提减值的比较基础和是否能转回

资产

计提减值比较基础

减值可否转回

固定资产

可收回金额

不可以

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模式)

可收回金额

不可以

长期股权投资(控制、公共控制和重大影响)

可收回金额

不可以

无形资产

可收回金额

不可以

商誉

可收回金额

不可以

持有至到期投资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可以

贷款和应收款项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可以

存货

可变现净值

可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

可以

二、资产组的认定及减值处理


《税屋》提示——被遮挡部分为“变更”

(二)资产组的减值测试

1.确定金额 确定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和可收回金额

2.确认减值

将 1 中两者比较,发生减值时,要计提减值准备,确认减值损失 3.一次分摊 资产减值了,要把总的减值损失分摊到资产组的每一项资产上面:

(1)先抵分摊至资产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

(2)然后根据资产组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 的账面价值;

(3)分完后,各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得低于一下三者中的最高者:

①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如可确定的);

②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如可确定的);

③零。

4.二次分摊

按比例,损失没有分完的,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中其他各项资产(不受限制)的账面价值的比重进行 二次分摊。

整个资产组共减值 100 万

假设:商誉分了 30 万,

其余 70 万就在设备 1 、设备 2、设备 3 中分摊

 

【例题 计算分析题】XYZ 公司有一条甲生产线,该生产线生产光学器材,由 A、B、C 三部机器构成, 成本分别为 400 000 元、600 000 元、1 000 000 元。使用年限为 10 年,净残值为零,以年限平均法计提 折旧。各机器均无法单独产生现金流量,但整条生产线构成完整的产销单位,属于一个资产组。2005 年甲 生产线所生产的光学产品有替代产品上市,到年底,导致公司光学产品的销路锐减 40%,因此,对甲生产 线进行减值测试。

2005 年 12 月 31 日,A、B、C 三部机器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200 000 元、300 000 元、500 000 元。估 计 A 机器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 150 000 元,B、C 机器都无法合理估计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 费用后的净额以及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整条生产线预计尚可使用 5 年。经估计其未来 5 年的现金流量及其恰当的折现率后,得到该生产线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 600 000 元。由于公司无法合理估计生产线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公司以该生产线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为其可收回金额。

鉴于在 2005 年 12 月 31 日该生产线的账面价值为 1 000 000 元,而其可收回金额为 600 000 元,生产线的账面价值高于其可收回金额,因此,该生产线已经发生了减值,因此,公司应当确认减值损失 400 000元,并将该减值损失分摊到构成生产线的 3 部机器中。由于 A 机器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 150000 元,因此,A 机器分摊了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应低于 150 000 元。

具体分摊过程如表所示。

项目

机器 A

机器 B

机器 C

整个生产线

(资产组)

账面价值

200 000

300 000

500 000

1 000 000

可收回金额

     

600 000

减值损失

     

400 000

减值损失分摊比例

20%

30%

50%

 

分摊减值损失

50 000

120 000

200 000

370 000

分摊后账面价值

15 000

180 000

300 000

 

尚未分摊的减值损失

     

30 000

二次分摊比例

 

37.50%

62.50%

 

二次分摊减值损失

 

11 250

18 750

30 000

二次分摊后应确认减值损失总额

 

131 250

218 750

 

二次分摊后账面价值

150 000

168 750

281 250

600 000

按照分摊比例,机器 A 应当分摊减值损失 80 000 元(400 000×20%)。但由于机器 A 的公允价值减去 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为 150 000 元,因此,机器 A 最多只能确认减值损失 50 000(200 000-150 000)元, 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 30 000(80 000-50 000)元,应当在机器 B 和机器 C 之间进行再分摊。

根据上述计算和分摊结果,构成甲生产线的机器 A、机器 B 和机器 C 应当分别确认减值损失 50 000 元、 131 250 元和 218 750 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资产减值损失——机器 A

50 000

——机器 B

131 250

——机器 C

218 75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机器 A

50 000

——机器 B

131 250

——机器 C

218 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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