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留存备查资料: 1.所转让的技术产权证明; 2.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 (1)技术转让合同(副本); (2)技术合同登记证明; (3)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4)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3.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 (1)技术出口合同(副本); (2)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 (3)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 (4)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 (5)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6)有关部门按照商务部、科技部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出具的审查意见; 4.转让技术所有权的,其成本费用情况;转让使用权的,其无形资产费用摊销情况; 5.技术转让年度,转让双方股权关联情况。 享受优惠时间:预缴享受 (十七)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企业留存备查资料: 1.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证明资料; 2.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工资薪酬的证明; 3.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4.与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享受优惠时间:汇缴享受 (十八)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留存备查资料: 1.发展改革或证监部门出具的符合创业投资企业条件的年度证明材料; 2.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协议)、章程、实际出资等相关材料; 3.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总额、未上市等]说明。 享受优惠时间:汇缴享受 (十九)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留存备查资料: 1.发展改革或证监部门出具的符合创业投资企业条件的年度证明材料; 2.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现金投资时的投资合同(协议)、章程、实际出资的相关证明材料; 3.创业投资企业与其关联方持有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比例的说明; 4.被投资企业符合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的有关资料: (1)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销售收入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比例的情况说明; (2)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的证明材料; (3)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2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情况说明; (4)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总额比例的情况说明。 享受优惠时间:汇缴享受 (二十)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留存备查资料: 1.发展改革或证监部门出具的符合创业投资企业条件的年度证明材料; 2.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协议)、章程、实际出资等相关材料; 3.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总额、未上市等]说明; 5.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情况明细表; 6.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分配情况明细表。 享受优惠时间:汇缴享受 (二十一)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留存备查资料: 1.发展改革或证监部门出具的符合创业投资企业条件的年度证明材料; 2.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现金投资时的投资合同(协议)、章程、实际出资的相关证明材料; 3.创业投资企业与其关联方持有初创科技型企业的股权比例的说明; 4.被投资企业符合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的有关资料: (1)接受投资时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销售收入和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从业人数比例的情况说明; (2)接受投资时设立时间不超过5年的证明材料; (3)接受投资时以及接受投资后2年内未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情况说明; (4)接受投资当年及下一纳税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总额比例的情况说明; 5.法人合伙人投资于合伙创投企业的出资时间、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及分配比例的相关证明材料、合伙创投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的《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所得分配情况明细表》。 享受优惠时间:汇缴享受 (二十二)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企业留存备查资料: 1.购买并自身投入使用的专用设备清单及发票; 2.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的专用设备的合同或协议; 3.专用设备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或《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的具体项目的说明; 4.专用设备实际投入使用时间的说明。 享受优惠时间:汇缴享受 更多优惠事项业务指南请参看附件《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 |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