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所属专门生产枪炮弹等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财税字[1997]104号 1997-07-30 税屋提示——
1.依据财政部令第83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自2016年8月18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财政部令2008年第48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批)的决定,自二〇〇八年一月三十一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1997年7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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