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外字[1980]5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外币收入按何种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纳税问题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1980-11-27
摘要: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和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均规定所得为外国货币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外币收入按何种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纳税问题

财税外字[1980]54号      1980-11-27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和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均规定所得为外国货币的,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但缴纳税款当日的外汇牌价,有买价、卖价、中间价,究竟按哪个价格折合人民币缴纳税款,不够明确。经研究,对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当按照缴纳税款当日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公布的外汇牌价的买价折合成人民币并以人民币缴纳税款。

财政部

1980年11月27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