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财税[2023]29号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3-10-30
摘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群众团体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冀财税[2023]29号            2023-10-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公益性群众团体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0号)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和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2025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

  1.邢台市南和区红十字会

  2.河北省南宫市红十字会

  3.吴桥县红十字会

  4.唐山市曹妃甸区红十字会

  5.威县红十字会

  6.大厂回族自治县红十字会

  7.迁安市红十字会

  上述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群众团体名单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2024年度—202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群众团体名单

  1.井陉县红十字会

  2.石家庄市鹿泉区红十字会

  上述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群众团体名单有效期: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河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3年10月30日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