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公布的有关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计征流转税的规定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京税外[1994]220号 1994-04-11 对外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70号《关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公布的有关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计征流转税的规定处理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中所列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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