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委会[2014]9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产品税目及进口暂定税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4-25
摘要: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7月1日起,税目84734010的名称“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修订为“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和循环出钞器”,并将该税目的进口关税税率暂定为5%。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产品税目及进口暂定税率的通知[全文废止]

税委会[2014]9号         2014-04-25

  税屋提示——依据财政部令第103号 财政部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三批]的决定,自2020年1月23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7月1日起,税目84734010的名称“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修订为“自动柜员机用出钞器和循环出钞器”,并将该税目的进口关税税率暂定为5%。

  特此通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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