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财政局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 岳财字[2018]48号 2018-6-20 九三学社岳阳市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了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支持力度。 一、落实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211号)要求,我市积极组织对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了认定。对全市508家企业提供的注册信息进行了审核,审核357家,认定75家,入库企业80家,公示中8家。2017年申报研发费用:3.1574亿元。认定75家企业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合计:2.0180亿元。 二、按照《岳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要求,预算安排资金,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进行相应的补助 2017年12月28日,我市出台《岳阳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17〕37号),鼓励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以技术入股、转让、授权使用等形式在市内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全年技术开发和转让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累计5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按照不超过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的2%的比例给予技术开发和转让输出方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全年技术开发和转让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累计25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的4%的比例给予技术开发和转让承接方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全年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累计50万元以上的,市财政按照不超过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的1%的比例给予输出方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技术合同交易后补助总金额按当年科技财政预算的10%予以安排。将技术合同交易额作为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组建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的重要评价指标。强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地位,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对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实施税收增量奖补。实施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以上(不含土地购置款)的工业企业,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收有增量的,给予事后奖励性补助。从企业技术改造完成当年起5年内,每年按照与上年同比主体税种增量市级分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5年累计奖补总额不超过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0%,且5年累计奖补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税收出现下降的企业,从下降当年起停止执行奖补政策。 三、加强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项目建设 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和巴陵卓越工程师评选工作。2017年评选出市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20家,分别给与了10-50万的经费支持,推荐申报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3家(湖南金联星铝合金材料创新创业团队、湖南康润新型体外诊断技术创新团队、巴陵石化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创新团队),争取项目经费150万元;选拔出岳阳市巴陵卓越工程师20名,分别给与了1-5万的经费支持。2018年,我们将以深化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培优用活本地人才,大力引进各类科技创新人才,为打造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湖南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人才支撑。重点将继续强力推进实施巴陵人才工程,突出以更宽的视野和更优的政策支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以企业家精神推动技术创新,争取省市“科技创新人才团队项目”和吸引“科技领军人物”来岳创业。 四、加强产学研合作,组建科技创新平台 2017年新组建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创新平台16家。其中:新增“中国石化巴陵石化公司院士专家工作站”、“湖南新泰和绿色农业集团院士工作站”2家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岳阳市鑫盛华丰生态优质水稻选育院士工作站”1家市级院士工作站;新增“云计算与大数据分析岳阳市重点实验室”、“老年健康养护岳阳市重点实验室”2家市级重点实验室;“岳阳市茶枯综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镁合金特种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岳阳市新能源纯水冷却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岳阳市特种钢型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岳阳市环保型助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岳阳市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同力再生资源科技企业孵化器、卓达金谷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2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湖南江湖名城众创空间、岳阳市拾火众创空间”2家省级科技众创空间;“岳阳临港科技创业服务中心”1家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2018年我局将加强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力度,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第七届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湖南赛区)暨第五届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 五、落实政府采购和贷款风险补偿中面向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 一是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给予中小微企业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参与评审的价格,使其报价在与其他供应商报价相比时获得评审优势,提高中标概率;二是《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金〔2017〕25号),已明确规定对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贷款风险补偿。 今后我们将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决议精神,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切实做好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扶持、企业帮扶、税收奖励等工作,促进全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感谢贵单位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财政局 2018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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