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费用(318176.47-21176.47+31764.70)=328764.70元 有关分录为: 借:所得税 328764.7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318176.47 递延税款 (31764.70-21176.47)10588.23 (3)2002年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有关项目的差异见下表。有关会计政策变更所得税影响的调整分录应是: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0588.23 贷:递延税款 105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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