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主办、中国传媒大学全国公益广告创新基地承办的“2016年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暨展播活动”开始投票了!(看到后面有惊喜哦~) 本次活动吸引了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和广播电视单位及个人的热情参与。作品征集阶段共收到29个省市自治区报送有效作品485件。其中,电视类作品336件,税务单位报送222件,电视台报送73件,公司报送19件,大专院校报送14件,个人报送8件。广播类作品149件,税务单位报送40件,电台电视台报送104件,大专院校报送5件。经过初步筛选,300件作品进入网络投票阶段,其中电视类200件,广播类100件。 投票结束后,我们将根据作品得票数及初选得分情况确定进入终评的150件作品,其中,电视类作品100件,广播类作品50件。 这150件作品将由本次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委进行评分,并结合初选、复选成绩确定一二三类及优秀类作品。 奖项设置 本次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评审工作由活动组委会统一组织部署,采取组委会评审、社会公众评审和专家组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最终确定优秀作品名单。 广播类优秀作品:一类作品1个,扶持资金1万元;二类作品2个,扶持资金5千元;三类作品3个,扶持资金2千元;优秀作品9个,扶持资金1千元。 电视类优秀作品:一类作品1个,扶持资金10万元;二类作品2个,扶持资金5万元;三类作品3个,扶持资金2万元;优秀作品9个,扶持资金2千元。 优秀组织机构:一类1个,扶持资金5万元;二类2个,扶持资金3万元;三类3个,扶持资金1万元;优秀类10个,每个扶持资金2千元。 优秀展播机构:一类1个,扶持资金20万元;二类1个,扶持资金10万;三类1个,扶持资金5万元。 对优秀作品及单位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荣誉证书。 作品使用 (一)一、二、三类作品将在全国各级电台、电视台集中展播。 (二)一、二、三类作品将推荐给高铁、航空、地铁移动电视、电影院线、视频网络等平台播出。 (三)全部优秀作品将纳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库”,供全国各类播出机构下载播出。 投票须知投票时间:2016年6月10日—2016年6月30日投票方式: 点击“阅读原文”,登录本次活动官方网站进行投票。 问题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新闻办 王霞 010-63417255 中国税务报社新媒体中心 程彩清 010-61930135 邮箱:2096435033@qq.com 投票抽奖 为鼓励各界积极参与网络投票,我们特在投票环节设置抽奖活动,奖品为精美实用的保温杯一个,奖品数量为500个,小伙伴们一定要积极参与,等着幸运之星砸到你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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