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还能开具13%税率的发票,这是系统错了吗

来源:第三只眼 作者:第三只眼 人气: 时间:2017-07-06
摘要:大家都知道,2017年7月1日是一个重要的日期,这一天,我们的13%税率取消了,取消了!但是我们的系统,还能开具13%的税率的发票,这是不是政策执行不到位啊,我们的会计人员是不是不敢开具11%啊? 小编是这样分析这个事的: (1)系统没有开得及修改:因为13%税

大家都知道,2017年7月1日是一个重要的日期,这一天,我们的13%税率取消了,取消了!但是我们的系统,还能开具13%的税率的发票,这是不是政策执行不到位啊,我们的会计人员是不是不敢开具11%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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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是这样分析这个事的:

(1)系统没有开得及修改:因为13%税率要取消,理论上是从2017年7月1日这一天就没有13%也即不能再开具了,一个原因是系统没有及时升级。

(2)可能考虑了过渡期的政策,但是由于有的客户可能是6月30日前发生的业务,没有来得及开具发票,只有7月1日“违规”的开具13%的发票,从税源保护的角度,当然也是要不能强烈不允许的。至于下一方是不是抵扣再说了。

(3)从7月1日这一天起发生的业务,是断然不能再开具13%的税率的发票的,不然就是开具的发票不合规的,抵扣自然不行,而且税前扣除,小编都认为是存在瑕疵的。

(4) 6月30日前销售,7月1日后退货的,如何开具发票,理论上原来13%,再退货时开具13%的红字才是。所以这个13%延续也是好事。与此相类似的是还有小规模纳税人时销售的货物,转为一般纳税人时退货,是开具为17%的红字还是3%的红字,从计缴3%的角度,开具3%才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只是可能系统中对比对存在,会产生奇怪的现象,也有可能采取倒挤的方法,在17%中开具,此时就需要在征管层面进行解决了。

现在,小编的意思是,这个13%的税率在系统中有一定的延续期还是有效的,因为有的时候可能真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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