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HQC6460系列轻型乘用车征收消费税的批复[全文废止] 湘国税函[1995]34号 1995-04-17 税屋提示——依据湘国税函[2007]492号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自2007年08月2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此复。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1995年04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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