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税函[2022]90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转发关于推出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22-05-13
摘要: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出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的通知》(粤税函〔2022〕108号)转发给你们,市税务局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转发关于推出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的通知

穗税函〔2022 〕90号           2022-05-13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各区税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派出机构、各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出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的通知》(粤税函〔2022〕108号)转发给你们,市税务局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税务总局在前期已陆续出台105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的基础上,聚焦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新要求,聚焦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新部署,再推出16条便民办税缴费新措施,升级形成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以下简称“春风行动2.0版”)。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坚决压实责任,细化措施,确保“春风行动2.0版”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加强整体部署

  市税务局按照省税务局分工,结合市税务局实际制定《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工作任务安排表》 (详见附件)。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关于建立“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落实工作机制的通知》(穗税纳服便函 〔2022〕45号)工作要求,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上下联动,积极主动对接,通盘考虑,系统部署,确保各项措施有序有力推进。

  三、加强走访调研

  各区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要将“春风行动”与走访“两代表一委员”、纳税人需求调查、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等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好本单位走访调研、座谈会等工作,充分听取纳税人缴费人对“春风行动”开展情况的意见建议,积极响应诉求并确保“春风行动”取得实效,同时将有关情况反馈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

  四、加强宣传推广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市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系列宣传方案》,发掘创新亮点,积极宣传推广,在鼓励打造特色化行动措施的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创新举措的复制推广,及时总结“春风行动”特色亮点和创新成果,结合全年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各项便民服务举措的应用场景,运用多种宣传形式,着力打造宣传精品,充分展示“春风行动”成效。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2.0版”工作任务安排表.xls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2年5月13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