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06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 税委会[2005]33号 2005-12-09 海关总署: 《2006年关税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税 屋附件: 2006年关税实施方案 一、进口关税调整 (一)根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承诺的关税减让义务,对进口关税作如下调整: 1.降低“进口税则”中对苯二甲酸等143个税目的最惠国税率(见附表一),其余税目的最惠国税率维持不变。 2.对13个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继续实行海关核查管理。 附表一(略)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05年12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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