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快运包裹票能作为发票报销吗?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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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0-12
摘要: 问:我公司在平时发运货物时,收到中铁快运公司机打的包裹单(报销联,无发票监制章及单位章),对方称,中铁快运为集中纳税,该单据可以作为正式发票在托运单位入帐...
问:我公司在平时发运货物时,收到中铁快运公司机打的包裹单(报销联,无发票监制章及单位章),对方称,中铁快运为集中纳税,该单据可以作为正式发票在托运单位入帐。不知该情况是否属实?如果属实,该票据能按照正式的运费发票抵扣增值税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费进项税额抵扣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3]970号)“二、中国铁路包裹快运公司(简称中铁快运)为客户提供运输劳务,属于铁路运输企业。因此,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或销售货物取得的《中国铁路小件货物快运运单》列明的铁路快运包干费、超重费、到付运费和转运费,可按7%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据此,贵公司自2003年8月22日以后取得该文件规定的发票及发生文件中列举的“快运包干费、超重费、到付运费和转运费”,可作为正式运费发票进行会计处理和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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