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信息产业厅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第一批软件企业名单的通知 闽信科[2001]99号 2001-05-08 根据国务院和信息产业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信息产业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印发的闽信科[2000]203号《福建省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经审定“福建宏智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符合软件企业条件,同意认定为软件企业,现给予公布。 请有关企业按照国务院国发[2000]18号《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文件精神,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软件企业优惠政策的有关手续。同时希望各软件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的软件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为我省软件产业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附件: 第一批软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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