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就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国家及地方在税收方面提供了相应的减免税政策。不少符合政策要求的纳税人,积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了减免税申请。但是,在通过相应减免税审批手续后,部分纳税人就以为不需要再按时进行纳税申报。 税屋提示—— 2、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不论是个体户还是企业、公司,即使取得了主管税务机关的减免税批复,也要按规定进行相应税种的纳税申报,尤其注意的是减免增值税或消费税的业户,必须按期向地税机关申报相应的附加税费。 企业申请减免税是否受纳税期限限制 解答—— 《河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于上半年三月份和下半年九月份分两次缴纳。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法规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根据上述规定,无论是应税申报还是减、免税申报,均应在规定征期内进行。 享受减免税期间是否需要办理纳税申报 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定税后每月是否还要申报纳税 中山日报 2004年8月11日 问:我店铺主营印花材料,国税部门对我店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后,我店每月是否还需要交报表申报纳税? 答:为简化纳税手续,降低纳税成本和税收征收成本,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我局现对个体“双定”户采取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的申报纳税方式。 也就是说,纳税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或者在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的,即视同申报;各“双定”户在每年1月份,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报送一份纸质的上年度《中山市“双定”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所以,根据您提供的情况,你是不需要每月到税务机关填交申报表申报纳税的。 相关话题——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