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贩收购自然人的农产品销售给公司,公司怎样抵扣税额?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6-30
摘要:商贩收购自然人的农产品销售给公司,公司怎样抵扣税额? 基本案情 某公司向一些商贩收购农产品,不能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那么,该公司怎样才能抵扣税额呢? 案例分析 农产品收购发票仅限于收购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免税农产品时使用...

商贩收购自然人的农产品销售给公司,公司怎样抵扣税额?

基本案情

某公司向一些商贩收购农产品,不能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那么,该公司怎样才能抵扣税额呢?

案例分析

农产品收购发票仅限于收购农业生产者自产的免税农产品时使用。

因此,通过商贩收购的农产品只能由商贩到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公司凭取得的普通发票依据普通发票注明的税款进行抵扣。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