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委托银行代扣电信的电话费,此项业务电信公司不再给企业单独开具发票。企业发生的电话费支出能否凭银行的代扣费票据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代扣情况下,电信公司应向企业开具发票。因此,企业不可以凭银行代扣费凭证以及与银行签署的代扣款协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银行代扣的电话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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