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府发[2014]26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9-21
摘要: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工商登记数字证书管理系统,按照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积极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载有工商登记信息,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改后置审批事项试点指导目录(117项)

  (引自省政府《四川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综合

  1.直销经营

  2.外商投资广告项目

  二、农、林、牧、渔

  3.农药生产企业

  4.种子经营

  5.种畜禽生产经营

  6.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7.驯养繁殖国家一级、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8.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

  9.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

  10.动物饲养、屠宰加工无害化处理

  11.生猪屠宰

  12.动物诊疗

  13.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

  14.兽药生产

  15.兽药经营

  三、资源、能源

  16.矿产资源开采

  17.供电营业

  18.承装、承修、承试供电设施和受电设施

  19.开发盐资源、设立制盐企业

  20.食盐定点生产

  21.食盐批发

  22.供水

  23.燃气经营

  四、交通运输

  24.公共航空运输企业

  25.经营性通用航空运输

  26.外国航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27.客运经营、道路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28.货运经营

  29.水路运输业务

  30.船舶管理业务

  31.国际船舶运输业务

  32.无船承运业务

  33.国际船舶管理业务

  34.港口经营、港口理货业务

  五、通用设备制造

  35.民用爆炸物品生产

  36.民用爆炸物品销售

  37.爆破作业

  38.农业机械维修

  39.计量器具

  40.汽车、摩托车整车和发动机生产、装配、加工贸易

  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

  41.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

  42.烟花爆竹生产

  43.烟花爆竹批发

  44.烟花爆竹零售

  45.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

  46.危险化学品运输

  47.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

  七、卫生、医疗、医药、食品

  48.药品生产企业

  49.药品经营企业

  50.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51.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52.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53.血液制品经营单位

  54.食品生产

  55.食品流通

  56.餐饮服务

  八、金融

  57.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58.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59.期货公司、期货经纪公司

  60.外国银行代表处

  61.证券服务业务

  62.外国证券类机构(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

  九、邮政、电信

  63.基础电信业务

  64.增值电信业务、专用电信网运营

  65.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66.快递业务

  十、广播、电视、电影

  67.境外机构驻华广播电视办事机构

  68.电影制作

  69.电影发行

  70.电影放映

  十一、新闻出版

  71.境外新闻出版机构驻华办事机构

  72.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互联网出版

  73.音像制品制作

  74.电子出版物制作

  75.印刷品印刷

  76.出版物进口经营

  77.出版物复制

  78.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

  79.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总发行

  80.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批发

  81.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零售

  82.著作权涉外机构、境外著作权认证机关、外国和国际著作权组织驻华代表机构

  十二、文化、体育、娱乐

  83.娱乐场所

  84.公共场所经营

  85.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

  86.营业性演出

  87.文物商店

  十三、旅游

  88.旅馆

  89.旅行社

  十四、居民服务

  90.殡仪馆、火葬场

  91.殡仪服务站、骨灰堂

  92.经营性公墓

  十五、商务服务

  93.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94.外国会计师事务所常驻代表机构

  95.电子认证服务

  96.保安服务公司

  97.保安培训机构

  98.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99.劳务派遣

  100.商用密码科研、商用密码产品生产

  101.商用密码产品销售

  102.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103.境外就业中介服务

  104.对外劳务合作经营

  105.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

  106.个人征信业务

  十六、国内贸易

  107.拍卖经营

  108.文物拍卖

  109.典当行

  110.粮食收购

  111.国营贸易管理货物进出口

  112.成品油批发

  113.成品油仓储

  114.成品油零售

  十七、环境保护

  115.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

  116.废矿物油和废镉镍电池的危险废物收集经营

  117.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

本文章更多内容:<<上一页-1-2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热点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