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低收入者的真实情况,便于政府精准实施扶持政策,这对低收入者是有好处的。通过公民纳税识别号搞清楚个人的收入状况,而最终增加税负,只会发生在少数高收入者身上。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起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对现行的税收征管法进行了修改,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今后每个公民可能会拥有一个类似身份证号、与其相伴终身的纳税识别号,个人的收入、消费、参保、交税情况,都将纳入到税务部门的直接监管之中。
对此,有的人开始质疑:是不是又要增加公民的税收负担?难道税负还不够重吗?对哪一部分人群的影响最大?其实,这项工作的财政意义、经济意义、社会意义都很重大。
首先,建立这样的一种制度,无非是了解市场经济环境下,公众收支、税负、保障情况,是一项市场经济的基础工程。与前些时候的财产登记制度的讨论一样,意义是多元的。试想一下:一个正在走向市场经济的国家,对公民的收入、消费、保障、交税等情况都不了解,或者说是只有分散在各部门零星的资料,如何诊断经济形势?如何制定切合国情的宏观政策?
其次,把个人税收制度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基础之上。对个人收入的征税制度,目前主要以税务部门可以掌握的工资、奖金、津贴、稿费等为依据,这些可以称之为透明的、基本性的收入,这一部分收入主要是维持一个家庭基本的生活开支,因此对中低收入者是低税负或者免税的,目前最低生活费用扣除是3500元。这些收入之外的非工资性收入,应该说是富余性改善性的收入,也是难以定性的收入。这种收入的高低,取决于个人的能力与地位,比如说参与鉴定收入、讲座收入、课题收入等等,一般的公众是没有的。如果能够通过登记,纳入税收基础,将会有极强的税负能力,这也就是中国人常说的“马无夜草不肥”。也是个人所得税实现以综合收入为主改革的方向。
而欧美等发达国家的收支登记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现金支付,绝大多数的报酬通过银行卡转账,是否纳税一目了然。因此,通过公民纳税识别号搞清楚个人的收入状况,而最终增加税负,只会发生在少数高收入者身上。
第三,建立公平分配制度。由于社会与个人的原因,分配差距越来越大。中国虽然有城乡居民收支的抽样调查制度,但是,一般来说,高收入者是不会参与的。那么,通过纳税识别号就可以逐步建立城乡居民的收支登记制度。当然,其难度一点不亚于财产登记制度。尽管难,但还是要去做,因为这是国家建立分配调节制度的基础。市场经济的缺陷之一就是分配不公,政府就是要去弥补市场的这种缺陷。了解低收入者的真实情况,便于政府精准实施扶持政策,这对低收入者是有好处的。
第四,形成个人收支大数据平台。建立公民纳税识别号,就是建立起收支大数据库。财产登记制度是国土、林业、农业、住建等几个部门数据资源的整合,并专门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局负责这项工作。公民纳税识别号也是如此,涉及的部门有财政、税务、社保、商务、银行等部门,有所涉及的淘宝、京东等网络企业都要参与。
为了收集处理海量的统计数据,国家统计局已经与阿里、一号店等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分散的单一的数据没有意义,但是,如果是可以说明发展趋势的大数据,则是一种巨量资产。大数据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大数据技术的战略意义不在于掌握庞大的数据信息,而在于对这些含有意义的数据进行专业化处理。
最后,纳税识别号对官员的贪腐也是有制约功效的。这个制度不是为了反腐败,但是,客观上可以起到这种作用。如果每一项财产都能够如实登记,那么财产登记制度可以检索出贪官。纳税识别号亦有如此功效。如果每个党政机关、每个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外资企业,对发给个人的合理合法的报酬都能够做到有接受者的名字记录在案,那么,有谁还敢拿“不义之财”呢?纳税识别号无疑是贪官的“紧箍咒”。如果能够通过淘宝等电商计算出每个网店的经营利润,征少量的税也不是不可以的。
总之,建立纳税识别号既然是有利无害,那就去设计、去执行,这样才能使中国的市场经济的基础更加牢靠。
作者——叶青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