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1-12
摘要:2015年河南省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对29家企业法人、12个自然人采取了限制上市、限制发行债券、阻止出境、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和动车等联合惩戒措施。 据河南省发改委副主任刘文生介绍,2015年河南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对纳税主体开展了

2015年河南省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对29家企业法人、12个自然人采取了限制上市、限制发行债券、阻止出境、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和动车等联合惩戒措施。

据河南省发改委副主任刘文生介绍,2015年河南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对纳税主体开展了信用评价,对纳税守信企业和个人在出口退税、发票领用、企业贷款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守信纳税人50万户次受惠。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国税局、河南省地税局等23个单位联合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2015年对29家法人企业12个自然人采取了限制上市、限制发行债券、阻止出境、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和动车联合惩戒措施。

此外,河南省国税系统还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34起,涉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43人。河南省地税系统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7起,纳税信用等级由A级降为D级的纳税人2户,B级降为D级5户。

2015年,在河南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全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下,河南诚信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二是推进了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建设。

三是开通了“信用河南”等信用网站。

四是扩大了信用产品的应用。

五是启动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

六是实施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七是探索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八是开展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试点创建。

九是组织了诚信文化建设和宣传教育活动。

与此同时,河南省重点领域守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发布工作也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全省国税系统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34起,涉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43人。其中,偷税案件12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17起,非法制售发票案件4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1起。 “黑名单”企业纳税信用已被降为D级;12户企业分别受到海关降级、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降级、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不予以推荐申报河南省名牌产品及申报县长质量奖等惩戒;3名当事人已被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3户企业慑于“黑名单”及联合惩戒的威力,主动补交税款。

二是全省地税系统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7起,纳税信用等级由A级降为D级的纳税人2户,B级降为D级5户。

三是全省各级法院共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信息152617条,录入量比上年同期大幅增长6倍,累计录入总数达到170996条,12417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四是全省工商局累计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共有168037户,占市场主体总数的4.69%,其中,企业累计有112105户。

根据统计,2015年全省共发布 “红榜”企业和个人15435个,有效发挥了诚信示范引领作用;发布 “黑榜”企业和个人133508个,对失信形成震慑,优化了河南省信用环境。

发展改革委 税务总局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财政部等21部门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

税务总局对425户企业首次开出联合惩戒罚单

发改财金[2014]3062号 关于印发《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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