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或已完成

来源:浦东时报 作者:浦东时报 人气: 时间:2016-02-01
摘要:颇受关注的个税改革政策日前有新消息传来,据悉,这一改革正式进入攻坚阶段,以单位代扣代缴为主体的个税,将逐渐向通过抵扣、自我申报的方向转变。 有媒体报道称,以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为目标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正在大力推进中,其基本思路已敲定,长期来看将分四步走:

颇受关注的个税改革政策日前有新消息传来,据悉,这一改革正式进入攻坚阶段,以单位代扣代缴为主体的个税,将逐渐向通过抵扣、自我申报的方向转变。

有媒体报道称,以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为目标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正在大力推进中,其基本思路已敲定,长期来看将分四步走: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

据了解,目前,税前抵扣正在加紧研究中。在酌情调整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基础上,先将部分劳动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将子女教育和职业教育纳入专项附加扣除,并加快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业内人士认为,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税计征,需要建立完善的个人信息平台,真正实行恐怕需要3到5年时间。而这些工作都是税改的前提和基础。

征缴拟以家庭为单位

据介绍,此次个税改革的第一步是合并部分税目,将工薪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等经常性、连续性劳动所得等,合并为“综合所得”;其他财产性所得以及临时性、偶然性所得仍作为“分类所得”。就此次改革而言,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转让所得,承包经营、承包承租经营所得都有可能纳入综合征收范围。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个税制度是一种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入进行分类,采取“分别征收、各个清缴”的征管方式取得个税收入。这种个税制度一方面在客观上造成了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而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的问题。另一方面,存在对个税的所有纳税人实行“一刀切”,不考虑纳税人家庭负担轻重、家庭支出多少的情况。同时,对个税扣除标准还缺乏动态管理,没有与物价指数、平均工资水平的上升实行挂钩。

2012年3月,一份由国家发改委起草的报告提出了以家庭为个税征收主体,个人所得税按照综合征收,以此降低赋税。实际上,以家庭为个税征收主体的制度,按照劳务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偶然所得进行分类征税,不仅比抬高免征额更趋合理,也能让中产阶层利用税收扣除优惠政策来实现合理避税。比如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即在保持以个人为纳税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允许夫妻联合申报家庭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按揭贷款利息等相关支出,并在夫妻之间分摊扣除或由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分别纳税。

有专家表示,将子女教育及职业教育纳入专项抵税是国外的大趋势,可根据孩子情况和职业教育经历,在个税里确定对应的扣除额度。

还有优化税率结构,即以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结构为基础,适度调整边际税率,合理确定综合所得适用税率。

配套措施尚待完善

从合并税目到费用扣除,从家庭申报再到税率调整,一环扣着一环。而在抵扣措施实施之前,重要的配套措施还待完善。

之前,在实施个人年收入12万元以上须自行申报的政策时,相关部门已经进行了信息采集工作,但仍有诸如银行信息等很多方面的欠缺。改革方案和征管措施需要相辅相成,新税制的建立、运作,需要一套完善的制度来支持保障。

目前,个人收入和财产的范围比较大,具有多样性特点,纳入登记范围的只是一小部分。商品房以及薪资等显性收入已经纳入登记范围,但仍有很多隐性收入和财产并未被纳入。

财政部税政司所得税处在2015年已经开始着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不过,推进的进度还不乐观。

最快或在下半年实施

据悉,个税改革方案在财政部内部已经完成,预计最快在今年上半年上报,下半年选择部分方案实施。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表示,个税改革的方向很明确,就是分类和综合相结合,尽管综合个税制度还需要很多配套,涉及信息管理制度的完善等难点,但这些问题并非不能解决,随着改革的推进,个税改革的技术条件将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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