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图奉上,小编解释一二: 案例:2016年5月1日前老房产(暗指5.1后出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共7层楼。出租5层,选择简易了。自用2层,要进行装修,注意,当下只有出租的简易计税方法,公司还做商业贸易业务,一般纳税人,当期没有形成销售收入(如果装修有几个月,后期可能会有收入)。 后来整个大楼又装修了一次,超过2层估计价值的50%投入需分期列举的那些项目,但不超过整个大楼原值的50%,此时是不是可以一次性抵扣。 小编的分析如下: 问题一:出租收入选择简易,这个没有问题,老项目。当然不排除取得外购时有的地方税务机关要求以产权证明来证明“老房产”,这是一个怪事儿可能发生。 问题二:自己的装修能不能抵扣,首先我们要看,这个单位是有一般与简易共用目的的,那就可以抵扣。 不过如果这个单位装修时根本没有一般的业务,只有出租5层楼的收入,那可不能说未来我要用于一般计税项目,是未来共用的,那如果没有,这个留抵也没有用啊。还不如入成本费用抵所得税呢。(这先不讨论2年还是一次抵扣的问题) 问题三:整体大楼一并装修,如果自己还有一般计税业务的发生,注意这儿可没有比例限制,哪怕你卖个废品也是一般计税的目的啊,所以呢,这个事,就看如何评估去做。 那这个50%的原值是整体还是2层的?从使用上看,7层是整体的原值,那是不是可抵扣,看是不是共用,是,那可以抵,那就看整体的原值。 注意是原值,并不是扣除减值准备、折旧之类的事儿。原值的50%来评估。注意2年分二次抵扣是指每次取得专用发票的判断,并不是一堆儿一块等转固定资产才办。 问题四:如果是费用化的装修,那如果装修时没有一般业务,只能不得抵扣,且是永远的。但如果是转固定资产,不论是一次性还是分期抵扣,未来可以抵扣时,是硬按净值率计算可转回抵扣的情形的。注意,这个可能不一定公平,但公式是写固定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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