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的发展不仅是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在增加社会就业、加快社会化大生产进程、带动中小城镇及农村经济建设等方面也发挥着特有的作用,中小企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越来越大。笔者就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税收政策与征管有如下思考。 (一) 完善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本身规模较小、起点较低、需要国家在税收政策上给予鼓励和扶持,对不同税种、不同行业,以多种方式建立起统一的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体系。 (二) 改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实现增值税转型 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除在财务制度和税收管理方面需达到一定要求外,从事商业经营的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必须达到180万元以上。一些经营原材料、工业配件的商业零售和批发的中小企业,被化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在与一般纳税人企业的经济往来中受到较大制约,经营困难,导致中小企业税源萎缩。建议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税销售额标准,无论工业和商业,不管规模大小,只要有固定场所,财务制度健全,遵守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章制度,没有偷税行为,都应享受一般纳税人的待遇。同时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工业和商业企业征收率分别降为3%和2%.根据我国目前经济发展具体情况,选择消费型增值税应是鼓励中小企业实现技术创新的政策取向。 (三) 优化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服务体系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存在财务管理混乱、账证不全、经营管理水平低等问题,税收征管部门应树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理念,采取多种形式为纳税人提供免费帮助。 (四) 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税收征管 税务部门要在税收征管力量布局上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投入,在征管人员的配置、征管资源的调用等环节,体现对中小企业必要的倾斜,从而保证中小企业税收征管工作真正做深做细做实。 (五) 积极推行中小企业的税务代理制度 建议从制度上规范中小企业的法定代理业务范围,开展税务审计;从政策上给予税务代理机构一定的税收优惠,以促进这些中介组织的发育和成长,形成税务机关、中小企业和税务代理机构三方共赢的局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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