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参加广东省第九届省运会个人取得的奖金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全文废止] 穗地税发[1995]21号 1995-03-22 税屋提示——依据穗地税发[2007]6号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已失效的地方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自2007年01月10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你委穗体字[1994]第190号请示由市人民政府转由我局办理。关于我市运动会参加广东省第九届运动会获得奖金收入要求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精神,同意对广州市运动员参加广东省第九届运动会获得的奖金以及由广州市市委、市政府发给获奖运动员的一次性奖励金,给予免征个人所得税照顾。 此复。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1995年03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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