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提案第20180206号会办意见的函 深地税函[2018]248号 2018-05-16 深圳市文体旅游局: 窦志铭委员在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将实体书店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扶持鼓励其发展的提案》(第20180206号,以下简称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窦委员提案中的税收建议,现将我局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关于为实体书店类中小企业减税降负的税收政策 实体书店作为重要的公共文化设施,是推动全民阅读的理想载体和重要渠道之一,深圳作为全民阅读之城,更应支持实体书店的发展。提案中提出“继续长期减免实体书店税收,对实体书店继续进行大幅度减税(主要是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来鼓励和扶持实体书店的经营。目前,国家虽暂未针对实体书店出台专门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但实体书店基本都是小微企业,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很多政策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对小微企业税收政策进行了多次调整。 近五年内,中央五次提高小微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标准,逐步将减半征税标准从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6万元提高至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顶格”;2017年,又再度“破格”提升到50万元,已突破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上限;2018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再次把小微企业减半征税的标准提升到了100万元,减税力度很大,受惠的小微企业也更多。减税后,符合条件的年应纳税所得税额1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将降至10%,而全部企业中小微企业的比重达到80%,也就是说目前绝大部分实体书店的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仅为10%。另外,为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国务院今年又推出了一揽子减税政策,包括对企业新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税前扣除比例提高到工资薪金总额的8%等减税政策。通过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降税减费组合拳,帮助中小企业尤其是实体书店等传统行业渡过经营难关,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二、我局为实体书店类中小企业减负的主要举措 我局作为地方税务机关,无权自行制定税收减免政策,主要通过落实上述优惠政策和优化纳税服务,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具体来说:一是强化税收政策宣传。针对小微企业财税力量相对薄弱的特点,编制并公示小微企业办税指南,明确各类减免事项的办理程序、备查资料等内容,提高办税便利度。二是创新优惠落实方法。不断优化纳税服务,简化优惠的办理流程,创新实施“以报代备”“留存备查”等优惠管理方式。取消前置审核,由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自行申报享受优惠减免。采取由纳税人将资料留存、事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备的方式,加强优惠事项的后续管理,实现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一次都不用跑”,企业享受税收减免“零成本”。极大地减轻了纳税人的办税负担,。三是帮助小微企业自动享受优惠。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小微企系统自动识别、减免金额自动计算、优惠政策自动享受,确保了小微优惠减免全面落实,应享尽享,近年来我局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受惠面均为100%。 我局将继续关注实体书店的发展,一方面继续贯彻落实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其经营发展提供优质的税收服务,促使符合条件的企业充分享受各项减免政策;另一方面,将密切关注实体书店的发展动态,掌握企业的税收政策诉求,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企业的呼声,并提出政策调整的意见建议。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5月16日 (联系人:刘星电话:83773021)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