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劳动部门技工学校校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全文废止] 辽地税所[1999]295号 1999-11-29 税屋提示——
1.依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2011年1号公告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 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1年07月04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6号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失效、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0年12月23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根据《审计署关于辽宁省1997年省级财政决算的审计决定》和省政府领导批示意见,经研究决定,取消各级劳动部门技工学校校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从2000年1月1日起恢复征税。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1999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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