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审计局关于废止《杭州市审计局合同管理办法》等5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杭审法[2023]84号 2023-12-4 各区、县(市)审计局,市局各处(室):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72号令)、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涉及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法联办〔2023〕2号)和《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杭州市重大行政决策民意调查工作规则><杭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工作规则>的通知》(杭法联办〔2021〕2号)的相关规定,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废止《杭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审计局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杭审办〔2013〕156号)、《杭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审计局加强政府投资审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措施>的通知》(杭审监〔2011〕61号)、《杭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投资控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审投〔2011〕95号)、《杭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审计局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审法〔2012〕99号)、《杭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审计局政府投资信息化建设项目协审工作考核及费用支付办法(试行)>的通知》(杭审行〔2014〕148号)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杭州市审计局 2023年12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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