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厅发[2018]57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06-05
摘要: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逐项填写《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见附表),于7月5日前送我部人事考试中心备案。备案数据将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8]57号      2018-6-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财政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并与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逐项填写《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见附表),于7月5日前送我部人事考试中心备案。备案数据将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税屋附表:2018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8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