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桂政发〔2024〕16号 2024-05-28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广西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动我区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聚焦企业群众办事需求和办事场景,注重改革引领和数字赋能双轮驱动,以“线上线下一体化、应用场景一体化、数字赋能一体化、增值服务一体化、管理体系一体化”为重要抓手,推进政务服务全链条高效能审批,全过程高标准协同,全周期高品质服务,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 2024年,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化管理和常态化推进,高质量实施13个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创新实施26个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2025—2026年,围绕利企便民政务服务场景应用,每年实现一批高频、面广的“一件事”高效办成。到2027年,基本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一体化深度融合 1.推进线下政务服务“一门受理”。强化政务服务中心作为党委和政府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提供服务的窗口的功能定位,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应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严格落实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具备政务服务职能的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探索“一件事到家办”服务。依托邮政、银行、网络运营商等的运营网点以及各类园区设置便民服务点,推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桂通办”平台)与邮政、银行、运营商等的自助服务终端对接,整合服务资源,开通政务专递,提供“一件事”审批结果快递到家服务,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3.探索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2+X”一窗通办改革。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深化简政放权,科学分区分类,规范服务管理,设置“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服务专窗,实现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减事项、减窗口、减人员,增服务、增体验、增效能”目标。〔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 4.推动实现线上政务服务“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要通过“桂通办”平台统一入口进行办理。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和应用与“桂通办”平台深度对接,2024年8月底前,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完成全事项、全流程对接办理和业务协同。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推动国务院部门垂直管理系统开放接口,实现“桂通办”平台与国家部委数据实时流转。〔牵头单位:自治区各有关单位;配合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5.推动“一件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持续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同数同源、同步更新、同步发布。依托全区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库,梳理明确公共服务事项的定义分类与办事指南,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2024年6月底前,完成自治区各有关单位自建的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和“桂通办”平台事项管理系统全面对接。“一件事”套餐纳入“桂通办”平台事项管理系统管理,建立统一动态调整基本目录。充分发挥基层创新能力,持续优化“一地创新、全区共享”机制,将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最优标准上升为全区标准。〔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配合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6.推动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进一步整合各类政务服务热线,统一调度全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话务资源,实现市级热线工单直派。优先在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建立健全接诉即办响应机制。构建通过热线电话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一号快办”流程。提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对接联动效率,科学合理分流非警务求助。开设东盟专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面向东盟的相关服务。设立经营主体专区,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更好服务。建立以二次办理、提级办理、线索移送为主要内容的三级督办制度。〔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配合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二)探索开展应用场景一体化集成办理 7.推进关联事项场景集成办。推出开办、核查、勘验、评估等领域“一件事”高效办成。明确每个“一件事”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职责,强化跨层级、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精简、归并“一件事”涉及的申请材料和表单,通过数据自动调用、电子证照自动获取,实现“一口告知、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网通办、一次办好”。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验收等,压减办理时长,降低办事成本。〔牵头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残联;配合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8.深化容缺受理场景承诺办。以政务服务部门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基础,对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且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难度、风险可控程度、服务对象信用状况等,采用申请材料后补或免交、实质审查后置或豁免等方式,签订告知承诺书,明确办理条件,约定责任义务。建设审管衔接系统,实现线上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协同,建立差异化告知承诺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并逐步推动将承诺和履约信息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司法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9.拓展异地办事场景跨域办。以企业和群众异地办理的医疗、养老、住房、就业、社保、户籍、税务等领域服务事项为重点,持续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和“一件事”异地办理。以我区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粤港澳大湾区重要战略腹地为契机,深化拓展泛珠三角区域、西南地区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广度和深度,探索“跨境通办”。运用远程身份核验、音视频交互、屏幕共享等技术,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远程帮办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0.推动政策兑现场景免申办。全面梳理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条件和适用规则,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进一体化预算支付系统与“桂通办”平台双向对接,实现兑现资金在线拨付和监管。强化数据归集共享、模型算法和大数据分析支撑,构建企业标签、政策标签体系,优化企业和个人专属服务空间,推动惠企惠民政策精准推送、免申即享。〔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1.强化证明场景电子化应用。完善电子证照应用推广机制,推动常用证照电子化。推进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和扩大应用领域,动态化管理电子证照发证、用证清单。推动不少于50个高频电子证明材料实现网上申请、审批、开具、领取。持续加强电子印章“四章合一”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身份核验安全机制,优化身份核验规则,推动身份证、户口簿和驾驶证等高频材料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应用。〔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公安厅;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三)全面强化数字赋能一体化支撑能力 12.增强平台基础能力支撑。优化完善“桂通办”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办件调度、用户管理等服务功能,作为全区政务服务统一公共支撑平台。不再单独建设市级及以下政务服务平台。〔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3.增强智能化能力支撑。鼓励各级各部门在办事服务场景中探索应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优化重构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实现智能预填、智能预审、智能审批等功能。探索应用自然语言大模型等技术提升客服的意图识别和精准回答能力。〔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4.增强数据共享能力支撑。出台数据共享供需对接、规范使用、争议处理、安全管理、技术支撑等配套制度。分批制定自治区数据共享责任清单,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全量汇聚共享,开展数据直达基层试点。探索建立“一数一源、多源校核”工作机制和数据质量反馈整改责任机制,实现政务服务实施规范与政务数据目录100%关联。〔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5.增强基础和主题数据库能力支撑。加强高质量数据仓体系建设,完善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空间地理信息、社会信用等基础库。按需整合教育、社保、交通、医疗、水电气等重点行业数据,建设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主题库。统一建设全区综合人口库、综合法人库等全生命周期综合库,对高频应用的数据实施物理汇聚。推动各类基础库、主题库、综合库全量实时接入广西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推动建设自治区公安厅数据分中心,推动全区政务服务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自治区公安厅、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厅、发展改革委、数据局(政管办);配合单位: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医保局,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四)扎实推动利企便民增值服务一体化高效供给 16.增强帮办代办能力。建立帮办代办队伍,将“一件事”纳入帮办代办范围,明确人员配置、工作职责、责任边界。线下开设帮办代办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陪同办、代理办、优先办等服务。在自由贸易试验区、产业园区等推行项目全流程帮办代办,建立专班服务、专员跟进等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难点问题。强化“桂通办”平台语音唤起、预约、办理和问答式引导等智能帮办功能。〔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7.丰富公共服务供给。在优化提升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托育服务、住房保障等领域公共服务水平的基础上,推动水电气网等公用事业领域高频办理的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同步线上接入“桂通办”平台。推动公用事业领域有关单位梳理服务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推进水电气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网报装、工程项目和投资建设审批等关联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自然资源厅、通信管理局,各市、县人民政府,供电企业、供气企业、供水企业、排水企业、网络运营商;配合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18.拓展增值服务内容。依托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渠道,打造定制化、套餐式、模块化的涉企服务“一类事”场景,为企业提供精准化、个性化的优质衍生服务。探索统筹行业协会、市场化专业服务机构等涉企服务资源,一站式提供政策推荐、咨询、解读、申报等政策服务,公证、合规指导、涉企纠纷调解等法律服务,融资担保、产业基金对接、上市培育等金融服务,人才认定、住房安居、资金补助等人才服务,科技企业培育、产学研对接等科创服务,外贸资源对接、报关退税咨询、汇率避险指导等国际贸易服务。〔牵头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科技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市场监管局、数据局(政管办),自治区党委金融办,南宁海关等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五)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一体化管理体系 19.健全完善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加强政务服务标准总体设计,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制订“一网通办”管理办法、“桂通办”平台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规范、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标准等。〔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0.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制度体系。建立完善首席政务服务和数据官(以下简称首席政数官)、首席政务服务和数据代表(以下简称首席政数代表)管理体系,统筹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数据管理工作。自治区本级首席政数官应由自治区各有关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担任,市、县两级部门的首席政数官参照自治区执行。将原政务服务窗口的首席代表转型为首席政数代表,具备政务服务职能的自治区各有关单位应安排首席政数代表常驻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推动政务服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推进依法及时向相关综合档案部门移交线上办事服务中产生的电子档案,不再以传统载体形式归档和移交,进一步规范电子档案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司法厅、档案局等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1.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工作体系。推动窗口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出台行政办事员职业技能等级认证、奖励激励的相关政策,建立统一考核机制,推进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配备和职业化发展。通过协会支撑、政企互联、政校合作等模式,创新政务服务和数字政府建设人才引进、培养、选拔和评价机制,组建一支业务素质过硬、能力水平突出、服务规范优质的专业化政务服务队伍。〔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2.健全完善政务服务效能体系。加快建设全区政务服务统一数字运营平台,强化线上线下行政效能运行分析监测,持续为各级各部门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和政务服务人员考核提供数据支撑。〔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23.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在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地区,由行政审批局负责以核查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为核心的事前审查,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在其他地区,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承担政务服务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在实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地区,按照当地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确定监管职责。加强审管联动,优化审管信息双向反馈机制,审批过程和结果信息应及时告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反馈监管执法信息。〔牵头单位:自治区数据局(政管办),各市、县人民政府;配合单位:自治区其他有关单位;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专项工作重点推进,对列入国家和自治区重点事项清单的“一件事”逐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改革措施和责任分工。各级政务服务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地见效。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牵头单位要围绕重点事项清单逐项制定工作指引和办事指南,完善跨区域办事业务标准和操作规程。鼓励各级各部门逐年创新推出一批“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持续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二)加强经验总结。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成熟一批、上线一批、应用一批、宣传一批。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动“一地创新、多地复用”。将“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列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科学设置绩效考评指标。充分发挥监督评估的导向作用,研究制定评估办法,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评定、群众满意度评价等方式开展评估评价,形成“高效办成一件事”闭环工作机制。 税 屋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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