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缴税款如何补救?

来源:税务筹划网 作者: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9-02-24
摘要:多缴税款如何补救? 问题: 最近发现会计07年少转了几十万成本,原材料一直放在库存内,其实早已出库,是会计的原因公司多交的所得税,可否有补救的办法? 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多缴税款如何补救?

问 题:
最近发现会计07年少转了几十万成本,原材料一直放在库存内,其实早已出库,是会计的原因公司多交的所得税,可否有补救的办法?
 
回 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之规定,纳税人在三年以内发现应纳税额计算有误,造成多缴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贵司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出现错误,现在发现,应该在时效期间以内,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