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A公司是私营有限公司(家族企业),李某占有公司股份80%并兼法人,李某儿子占有公司股份20%,公司注册资金100万,通过借入谢某(李某妻子)款480万元,购入X大型机械3台500万元,其中2台以融资租赁的方式,均供贷完毕,一台已取得所有权证书,另一台由于一些手续上的问题,在短期内未能取得所有权证书。 两年后,李某计划建B公司(原因是,A公司的资质不能满足投资人的发展,亦有可能通过B公司吸引其他的投资者),现在,计划把A公司的X资产里所有的大型资产转到B公司名下... 我想的到方案有三个: 我认为比较好的是第1个方案,但,一般来说,需不需递交相关的资料到税所?资产是否一定需要评估机构作出评估,还是税务人员确定评估价值? 仅供参考,个人认为是最优方案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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