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的纳税人,如何划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1〕111号)附件一《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附件二《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根据试点情况对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试点地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原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应当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问: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是否免征增值税,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第一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对销售自产的以建(构)筑废物、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免征增值税。生产原料中建(构)筑废物、煤矸石的比重不低于90%。其中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的建筑砂石骨料应符合《建筑用砂》(GB/T14684-2001)和《建筑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01)的技术要求。企业如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纳税人销售(提供)文件规定的免税产品(劳务),如果已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将专用发票追回后方可申请办理免税。凡专用发票无法追回的,一律按照规定征收增值税,不予免税。同时,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企业如需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则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清算所得与剩余资产有何区别?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第四条规定,企业的全部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为清算所得。第五条规定,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算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按规定计算可向所得者分配的剩余资产。区别主要是:清算所得是清算企业应缴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清算企业的剩余资产是可以向股东分配的资产。 问:某公司是销售宠物饲料的商业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812号)规定,宠物饲料产品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饲料,应按照饲料产品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因此,该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的宠物饲料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应按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汉字化处理后对外销售,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据此,如果一般纳税人只是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就对外销售,不能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问:某公司在某地开办矿泉水厂,对矿泉水、纯净水可否比照自来水按简易办法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自来水是指自来水公司及工矿企业经抽取、过滤、沉淀、消毒等工序后,通过供水系统向用户供应的水。矿泉水、纯净水不属于自来水范围,应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问:商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所销售的货物是按差价开具发票,还是按货物的全额开具发票?收取的旧货如果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抵扣进项税额?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因此,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货物,应按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开具发票并计税。收取旧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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