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3年度出口单证申报期限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4-03-24
摘要:无电子信息的单证应该单独生成正式申报数据,单独装订并在装单证的档案袋上注明:无信息申报,正式申报电子数据选择“信息不齐”上传。按照现行规定,无电子信息的单证在期限内还应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3年度出口单证申报期限的通知

市区各外贸企业(不含萧山、余杭区):

  根据出口退税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201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申报期限作如下要求:

  1、2013年度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包括无电子信息单证、已发函未回函的单证、回函有问题待处理的单证),应于2014年4月18日(即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前将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单证报送到杭州市国税局进出口处(办税大厅12号窗口)。对外贸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上报的单证,将不予办理退税。

  2、无电子信息的单证应该单独生成正式申报数据,单独装订并在装单证的档案袋上注明:无信息申报,正式申报电子数据选择“信息不齐”上传。按照现行规定,无电子信息的单证在期限内还应报送《出口退(免)税凭证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及其电子数据。具体规定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的电子数据选择“其他单证申报”上传。

  3、对于已发函未回函或回函有问题待处理而存放在进出口处或者存放在外贸企业的单证,外贸企业应该将此类单证单独生成正式申报数据,单独装订(凭当时发函时的“杭州市国税局进出口处货源调查提交表”到进出口税收管理部门取回发函未回的单证),并在装单证的档案袋上注明:发函未回或者回函待处理。已发函未回函或回函有问题待处理的单证与正常无信息的单证应该分不同批次申报,正式申报电子数据作为“信息不齐”上传。

  4、外贸企业2013年度出口货物劳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申报办理免税截止日期为2014年5月15日(即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出口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如果未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按规定申报免税的,应视同内销货物征收增值税、消费税。2014年1月1日起,外贸企业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消费税免税申报时,不再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电子数据仍需在VPDN平台上提交。出口货物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留存企业备查的资料,应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

  5、对2013年度因各种原因在海关改单的报关单,外贸企业应该及时和海关联系,在2014年4月18日前取回报关单并且上报。

  6、外贸企业申报的出口退税单证应按照出口年度分别装订申报,电子数据分别录入,不得混淆。

  对日常申报单证的温馨提醒:

  1、对以“信息不齐”方式上报到进出口处的单证,外贸企业应该每月做一次预审,等有信息可以审核通过后及时告知进出口处,以方便审核人员及时审核。

  2、为了加快退税进度,建议外贸企业一个月内信息齐全的单证只申报一次,在申报时候应该认真核对各项内容。特别是境内货源地是否一致的问题,以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加快退税进度。

  3、外贸企业应该认真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0号),严格执行公告规定。九类重点管理外贸企业在申报退税时应该按照公告规定提供相关收汇资料和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并且在外贸企业申报系统中录入收汇信息。九类重点管理外贸企业在申报系统中的收汇明细录入生成报送方法详见VPDN出口退税申报网页中外贸企业申报系统14.0版操作注意事项相关内容。(目前统一在出口货物收汇申报录入(未认定)中录入,收汇申报表电子数据选择“其他单证申报”上传)。

  非九类重点管理外贸企业应在期限内(2014年4月18日)收汇,并将收汇资料存放在外贸企业处备查。

  出口货物由于30号公告附件3所列原因,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如按会计制度规定须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在冲减销售收入后,属于30公告第二条所列出口外贸企业应在申报退(免)税时,属于本公告第四条所列出口外贸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提供公告附件3所列原因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

  4、近期在审核中发现部分外贸企业取得的进货发票在品名开具上存在不规范现象,现明确如下:

  进货发票品名开具要求和报关单品名一致,如果报关单上品名有大类加小类的,进货发票也要求开具大类品名加小类品名。

  5、对预审中出现各类疑点处理请参见VPDN出口退税申报网站中的常见问题解答之二文档。

  6、外贸企业从新增供货商采购货物时,该批次该供应商对应的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累计在一万元(含)以上的,在首次申报退税时候应填写《外贸企业情况说明表》。外贸企业情况说明表下载地址为:杭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中,办税服务\办税指南\进出口涉税事项\进出口涉税表单中下载

  7、外贸企业可以在杭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中,办税服务\办税指南\进出口涉税事项模块中下载出口退税文件。

杭州市国家税务局进出口处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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