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可直接享受税收优惠

来源:广州市地税局 作者:广州市地税局 人气: 时间:2014-08-12
摘要:张小姐任职于一家房地产中介。近期,她在进行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时,认为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记者了解到,在广州像张小姐这样的公司不在少数,但部分公司由于对财务税收政策不够关心,错失税收优惠良机。   ...

    张小姐任职于一家房地产中介。近期,她在进行201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时,认为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记者了解到,在广州像张小姐这样的公司不在少数,但部分公司由于对财务税收政策不够关心,错失税收优惠良机。

  “去年,我们公司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8万多元,所从事的是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职工人数不到5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应是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根据以往的经验,公司要享受税收优惠,需要先办理相关的备案手续。”

  公司各项指标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要享受税收优惠,要如何办理相关手续?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纳税人要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低税率优惠,可在年度纳税申报时直接享受优惠,不需要办理备案。

  例如,张小姐所在的公司,在公司2013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所填报的所属行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数据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时,网上申报系统便会发出提醒。此时,公司应及时核实当年的有关指标,如行业限制、从业人数的统计口径、资产总额的计算方法、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等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条件。公司确实符合优惠条件的,在系统中选择“确认符合优惠条件并申报享受减免税”,将减免的税额直接填报,即可享受优惠,操作方便、快捷。

  据广州市地税局介绍,一些小型微利企业对财税知识缺乏了解,容易错失税收优惠良机,网上申报系统根据企业填报的数据进行初步判断,及时发出提醒,给予引导。

  广州市地税局提醒,从2014年起,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包括查账征收和定率征收(核定征收方式的其中一种)企业均可在预缴申报时享受所得税优惠。实行定率征收方式的企业,由于按政策规定2013年度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因此,在2014年度预缴时可根据累计应纳税所得情况享受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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