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产品将如何定价?到底含税还是不含税?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王冬生 人气: 时间:2016-04-03
摘要:5月1日后,全行业实行增值税模式,营业税彻底退出舞台,辣么一直在合作的业务怎么谈价格呢?涨价不?合同条款怎么修改?下面看看专家怎么说! 营业税和增值税与价格的关系不同,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价内税和价外税,绝不是文字游戏,而是直接影

二、根据公司情况,确定申请何种纳税人,确定应采用何种计税方法

如果公司此前并无增值税业务,则需要考虑申请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这需要测算税负并考虑公司核算力量,原则是:在自己能力之内争取最有利的。必须仔细研究政策,而不是只期望咨询税局。要知道,国税的压力也很大,他们狂加班办手续时,公司对自己的情况描述不清,是有可能搞错的。

三、梳理销售业务,确定营改增范围

这块工作,是公司的税务岗和业务人员协作的,需要将公司所有销售业务按照税务口径从新梳理,核对规定,若全部需要改增还好,有些公司的老营业税业务,是部分需要改增,部分不改,这样,必须区分清楚。

梳理的结果,是形成表格或者说销售业务税种清单,列明业务名字、税种、税率、何种情况下可以减免税,这个清单大有用(简称清单一)。

四、梳理采购业务,确定可抵扣范围

这块也是要税务岗和业务人员协作。首先要列出各种成本费用明细,核对规定或者咨询税局,看哪些可以抵扣,一一记下,做成成本费用、购置资产、工程建设抵扣情况清单(简称清单二)。需要注意的是,已有采购业务要梳理,以前未发生、即将发生的采购业务也要梳理,成熟稳定的公司还好,新建企业这块不大好做,只能随着采购业务类型的增加,实时判断,经常更新清单了。

五、将自家的营改增情况通知客户,并说明已签定未执行完毕的销售合同条款的履行情况

销售合同内往往有发票条款,营改增时点前后,跨时点执行的合同,可能提供不同类型的发票,这个需要明文和客户说清楚,这里应有律师出面拟统一的函,措辞温和,言简意赅,说理清晰,叙述清楚为何原来提供服务发票的合同改给增值税票了,感谢客户的支持等等。

这不是虚文礼仪,这是重要的,因为,如果客户也在营改增范围内,他们拿到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的,那么,他们的工程啊资产啊费用啊成本啊什么的可能都有不同,如果是长期大客户,这会影响下一单合同的价格谈判的。并且,如果他们也营改增了,但正好他们这块免征增值税,那么本公司是不能给他们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这个很重要。如果遇到个别不理解的客户,还需要公司去做说服工作。

六、将自家的营改增情况通知供应商,并约定已签订未执行完毕的采购合同如何履行

采购合同里会有发票条款,若不主动找供应商,能主动来联系公司的供应商可能真不多,跨时点合同的发票怎么开,供应商也未必能细致办理。所以为了本公司的合规纳税,是必须主动联系有合同关系的供应商的。这也需要公司律师写温和而坚决的函发出去。

七、修改销售业务内控流程,体现增值税特色

到了这一步,一定了解客户是否也营改增了,拿到本公司的专票能不能抵扣,等等,这些在未来的合同谈判中,是要在报价中考虑的,对于薄利合同,没准这个税点就是全部毛利了,不得不重视。还有,如果本公司的这块销售正好免税,那么开不出增值税专票给客户,在报价中就更得考虑了。

同等合同额下,是否缴增值税,销售收入那是不同的。销售收入这个数字有多重要,在此不叙述,只提醒对其管控时必须考虑增值税因素了。

八、修改采购业务内控流程,重点体现增值税管理特色

营改增会影响采购计划,因为有了可抵扣进项,采购金额都会改变,同样,批准权限的级别也要改变,本来批的是买价,现在可能批的是含税或者不含税价,必须在公司内部流程中描述清楚,否则会引起不必要的歧义。

已有供应商的清单要统一梳理,而不是招标时临时询问税务资格。大公司对供应商是统一管理的,就是有个入围门槛。由于营改增是与时俱进,并非一蹴而成,所以供应商们有的能给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的不行,即便购买同样的服务,也是如此。所以,必须专门派人逐一联络供应商,询问是否能提供正规的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不能,也行,降价或者干脆今后不买他家的了。在日后的采购流程中,尤其是对服务的采购,能提供可抵扣发票的加分,不能的减分,这在招标和合同谈判时都要非常的注意,直到全国的所有营业税都改为增值税。

采购定价,又是博弈时。有的供应商只提供服务,这里要关注能不能给可抵扣专票的问题;有的供应商是货物劳务一起提供,且经常是一起谈判价格的,这就要唇枪舌剑,剖析货物多少钱,劳务多少钱,各给什么票,等等。如果不能提供可抵扣专票,则要求降价。

采购合同的签约,只要是履行期间在对方的营改增时点之后,或者跨对方的营改增时点,那就要详细约定获取什么样子的发票,确保符合税局要求,也为本公司的税务安排提供支持数据。当然,不改增值税的服务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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