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营改增时点上,在途发票和已提供劳务但未开发票的处理 在途这段时间,不仅是邮政运输快递等时段,还含买卖双方经办人员办交单手续所耗时间,有时,后者比前者还要悠久。即便买卖双方是邻居,也不可能做到卖方开出发票能让买方即时入账。 首先还是税务岗和业务人员,梳理掌握在途发票有多少,分别是什么合同下的哪批服务,为什么在途,如果是本公司开早了,那要准备退回换开新的,如果是对方懒怠收取,则需要做游说工作,说明过了这个时点再给的发票就不一样了,以各种理由请对方早日签收,等等。当然游说客户的事情不好做,但考核之下必有勇夫,如能把退票率也纳入本公司销售人员的考核指标,效果肯定不同。 由于劳务不可能天天结算,有的是做完了才结算,有的是非到年末不结算,有的是跨期很长,年末也不一定给结算一次,有的是做完之后很久才给结算,所以,营改增时点上已经做了一些劳务但尚未开出发票的肯定存在,作为卖方,公司最好在时点之前“一刀切”,争取结算一次,开出发票给客户,或者和客户商议好,虽不一定要结算,但开出的发票以营改增时点划分,前面的服务票后面的增值税票。
十、营改增时点后,退回原营业税发票的处理
十一、营改增时点后,冲减原服务销售额的处理
十二、营改增时点上,与供应商未结算劳务的处理 如何对策?可以要求业务人员与供应商确认营改增时点的劳务量,估计金额,在时点做挂账处理,今后收到这些挂账劳务对应的发票,一律不得抵扣。可以在营改增时点日编制不得抵扣清单,列示供应商名字、合同名字、不得抵扣金额(简称清单三),这个清单要同时发给财务部和业务部门。或者,不挂账也行,但这个清单要有。虽然麻烦,但这些工作量比起被税局狠罚的风险,每个公司都可自行评估了。
十三、由于以上影响,对公司年度预算目标完成的情况的预测和处理
十四、开出、收取增值税发票的处理
十五、对一般会计流程的梳理和调整 增值税核算的会计核算是和营业税不同的,需要重新设计计算表单,以及记账分录。系统复杂的公司,可能对模块功能都要有所调整,这些改变,都需要有文档留存备查。前述清单一、二、三,财务和业务人员均应发放,以协助工作。
十六、重新进行税务筹划
十七、了解并积极申请税收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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