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给退休员工发抚恤金的税务处理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0-27
摘要:  对于企业发放给已退休员工的一笔抚恤金,企业如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适用哪个应税项目?可以归类到偶然所得还是其他所得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对于企业发放给已退休员工的一笔抚恤金,企业如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适用哪个应税项目?可以归类到偶然所得还是其他所得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的规定,对个人所得到的抚恤金免纳个人所得税。无须代扣代缴。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