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
注意:主表第1栏销售额填差额前的不含税销售额,第11栏销项税额填差额后的销项税额
(八)填写《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下面图片来源公众号:用心打拼之家) 1、注意事项 (1)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栏次:根据《营改增试点应税项目明细表》所列项目代码及名称填写,同时有多个项目的,应分项目填写;
(2)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营业税税率:根据各项目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填写;各项目在原营业税税制下适用的原营业税税率填写。 (3)“1-6”列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9-14”列内容一致,填报口径一致,只是需要按照各项目进行分别填写!
(4)第7列,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本列各行次=第6列对应各行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一般项目”+“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换句话来说:第7列各行应当填写的数据 = 分项目的销项税金/主表销项税额合计数×主表应纳税额合计数,实际上是换算出了每个单独项目对应的应纳增值税额。
(5)第8-13列按营业税差额口径计算,这里测算出的增值税和营业税都是扣除差额之后的税额,口径是完全一致的。
2.测算表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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