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研究生补助金需缴纳20%个税?

来源:明税 作者:明税 人气: 时间:2020-01-02
摘要:一位某高校不知名的研究生在悟空问答上问了这么一个问题,犹如蝴蝶之翼,突然引起了不少波澜。 针对上述的提问,业界多位专业人士做出相应回复,但其中有部分观点还是存在一定偏差的,现在我们根据目前现行有效的法规对上述问题进行解析: 1、《个人所得税法

  一位某高校不知名的研究生在悟空问答上问了这么一个问题,犹如蝴蝶之翼,突然引起了不少波澜。

  针对上述的提问,业界多位专业人士做出相应回复,但其中有部分观点还是存在一定偏差的,现在我们根据目前现行有效的法规对上述问题进行解析:

  1、《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纳税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需要办理纳税申报,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若干征管衔接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6号)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时应按以下方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每次收入(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预扣税率表如下:

  3、年度预扣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的,由居民个人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4、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综合上述法规规定,在校研究生领取的国家奖学金等由国家财政发放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由学校导师或课题组发给研究生的补助金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若每次或每月补助金不超过800元的,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超过800元的,扣缴义务人需要按照预扣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若除了取得该补助金以外,还取得其他的综合所得的,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需要一同办理汇算清缴,按规定缴纳税款。同时,根据《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或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以下为其他网友针对该问题的讨论:

  第一种观点:这就是导师每个月只发500的原因?宝宝心里苦

   王慧:我们学校就是这样的,学生的科研奖励和补助都是超过八百部分扣税20%;

   wlyan001:在学校做助管,发工资的时候超过八百了,扣了20%的税;

   54673791:读研三年,基本上从研一下学期开始每个月都要交几百块钱的税;

   风随落叶:这就是我老师一个月给我500的原因?

  第二种观点:其实可以合理避税,挡不住部分好导师对学生的爱啊

   云小裳:800一次哦,导师一个月发两次就一次400就ok了;

   letming:我们老师分多次发,就可以不用税;

   辞镜Jing我们也是,编辑部老师每次都是发780;

  第三种观点:政策已经开始改了,第二年会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公输昊少:今年开始改了,劳务报酬跟工资合并计算,但是还是先按照之前的标准扣,第二年三到六月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n艾尼科技:劳务报酬的个税免征额不是800元,而是每次收入额不超过4 000元时,扣减费用800元.税法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其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每次应纳税所得额2万以下,按20%征收;(大于4000元)每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5万部分,按30%征收;每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万部分,按40%征收;

  第四种观点:有资深延毕博友透露真相:这个政策其实是为了限制老师套现。这招叫隔山打牛!

   骆驼:很多人都在讨论起征点是800太低了,但是实际情况却是即便发了八百,有的师门还会收上去,到年底根据个人给导师干活的工作量再发一些薪酬。换个角度来说,给研究生发工资是导师套现项目经费的一种方式,并且还不需要任何的发票。

   爱生活爱小影:你们当中好多人都没读研究生吧,实际很多地方的研究生每月的收入都是到不了800的,国家每个月给的钱不计入这个800中,老师很少有能给800的吧,出差补助,报销什么的也不计入其中,我研究生那会老师给500都是最靓的仔了,好多是二三百,有的都不给。我感觉这个限额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防止老师们通过这种途径套项目钱。

   守护天使的微笑_:我记得是按照800起收,但是年总计收入不过40000(好像是这个数字)的,第二年可以申请退税。这个规定,是为了防止从学生渠道漏税。

  第五种观点:评论区无意间开起了比惨大会来,开始诉苦,有人心疼我们吗?

   帅气的将由学生:北京某高校博士研究生,国家补助1500不扣税。额外发的钱,超过800部分每个月扣20%的劳务所得税,相当苦逼…

   leo梦想家:600一月的就完全不用担心;

   我也想饮马江湖:我想交税实力不允许

   坐标视界:还好只有每月600补助,真可怜,连交税的资格都没有

  第六种观点:吃瓜群众纷纷同情研究生,为他们义愤填膺,打抱不平!

   waterlily71003145:现在猪肉这么贵,800元吃的饱吗?

   长春真人邱道长:应按助学金发放,5000起步。为啥要按劳务酬金?明明可以避税的

   暁的哎:对于真的没有其他收入只有这800的学生来说,20%真的太多了

   小熊他爸大熊:面对这个局面,需要劳动者统一意识,与资方做有理有据的斗争。如果研究生获得补助,则发放者作为扣缴义务人要完成纳税义务,请按月向学生公示研发费用归集表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

  温馨提示

  财政部、教育部最新发布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为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将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这也意味着,硕士研究生每月补助将统一调升至500-600元,博士研究生升至1000-1200元,这个数字远远大于现在各校的补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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