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蜮伎俩难逃法网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人气: 时间:2008-12-12
摘要:2003年8月以来,一些浙江临海人在南京多个区县大量注册公司,利用金税工程采集数据的时间差,专门骗购、倒卖电脑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2003年8月以来,一些浙江临海人在南京多个区县大量注册公司,利用金税工程采集数据的时间差,专门骗购、倒卖电脑万元版增值税专用发票。2003年12月,南京国税稽查人员和公安干警联手抓捕幕后操纵骗购的黑手,截至目前,抓捕犯罪嫌疑人18人,涉案金额近亿元,涉及税款1600多万元。

    假证件注册“虚假”公司非法牟利

    王爱新(化名),2002年曾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刚刚刑满释放,他便仔细研究了包括办理工商登记、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兜售专用发票等我国现行税务管理体系的各个环节,决定选择南京重操旧业。

    王爱新用自己的照片办理了假身份证,化名周荣春,承租了江苏信息宾馆的4138客房。南京某投资咨询公司的广告引起了王爱新的兴趣。这家中介机构的业务人员向王爱新保证,只要交纳一定费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一系列开办公司的手续他们都可以办好。

    南京市某镇工业园区的招商引资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为了吸引更多的资金,镇政府向各个部门下达了招商任务,并许诺帮助招商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为这些企业提供注册场所。

    投资咨询公司利用这个招商引资机会为王爱新在南京市工商局注册了名为“南京利荣商贸有限公司”的企业,同时通过报纸刊登招聘广告,为利荣公司招聘代账会计,负责购买发票,做账。

    然后,王爱新以公司业务急等发票的名义,要求会计马上去税务局办理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手续。当会计以“南京利荣商贸有限公司”名义领取的2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到手后,再寻找买家,收取4%的提成,利用这种鬼蜮伎俩,1个多月非法牟利30多万元。

    据办案人员介绍,在王爱新的老家——浙江临海杜桥镇,不少人在外地从事着同样的“生意”。仅就此案而言,涉及到的就有几十人,涉案金额近亿元。在那里,已有一人因虚开发票被判死刑,十几人被判了10年以上徒刑,被判10年以下徒刑的为数不少。以至于做发票“生意”的人集中居住的街道就有了“寡妇街”之称。即使这样,当地一些人还像飞蛾扑火一样,不断从事违法的发票买卖。

    骗购增值税发票手法大同小异

    案件发生后,南京市国税系统排查了去年8月以后登记注册的小型商贸企业,截至目前,排查出涉嫌骗购虚开专用发票重大嫌疑户44户,其中公安部门及时介入侦查的有34户,34户骗购专用发票1515份,已确认虚开820份。

    南京市国税局负责人表示,在对此类案件进行认真分析后可以看出,犯罪分子作案手段和方法大同小异,一般都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利用假身份证或骗取他人身份证在同一地点或多个地点重复注册多家小型商贸公司。这类公司的注册资金一般在100万元以下,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都是委托中介公司或招聘的会计代为办理,“法人”往往以各种托词不愿与税务人员见面。

    二是假托“大量采用现金交易”,私刻伪造有关印章和结算票据等,制造虚假的货物销售,隐瞒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三是大多利用当地招聘的代账会计和办税人员负责购票、做账、报税,在首次骗得专用发票后,这类公司在1至2个月内借口销售红火,要求调增专用发票用量,疯狂虚开牟利。

    四是为避免缴税,犯罪嫌疑人制造虚假进货,使用假海关完税凭证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形成零、负申报。假海关凭证多为仿冒深圳、上海、天津、北京等地海关完税凭证。个别户即使纳税,金额也很小,税负率在0.05%左右。

    五是犯罪嫌疑人大都3至5人共同作案,团伙人员都是同一个地方、甚至一个村子的人,相互之间分工明确、互通信息,事先做好若干约定,一人被抓,其他人则闻风而逃。    

    净化纳税环境需社会综合治理

   “其实犯罪分子的手段并不高明,为什么他们能够屡屡得逞?”南京市国税局副局长许庭新说:“关键是一些环节监管不力,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

    许庭新说,自去年下半年,江苏省取消了手工版专用发票,电脑版专用发票最终都要经过金税网抄报认证,大大增加了作假虚开的难度,犯罪分子转而采取“短、平、快”的作案方式,骗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时他们在短时间内连续购票,1个月内两三次申请调增专用发票用量。“这些案件警示税务部门,必须研究新动向,重视全环节管理。”

    一些中介机构对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不力,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的压力下对企业疏于管理,也是不法分子能够得逞的重要因素。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起点是从虚假工商登记开始的。犯罪嫌疑人利用假身份证、假注册资金等资料成功注册了公司,才拥有了进一步骗购、虚开专用发票的“平台”。而一些基层招商引资部门和人员无意中被犯罪嫌疑人所利用,帮助他们牵线搭桥,提供虚假注册经营地、虚假证明等,客观上为犯罪行为开了“绿灯”。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当前,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的中介组织发展很快,中介组织的壮大,推动了市场经济的发展,但也面临着亟待规范的问题。有些中介机构直接受托代为开具电脑版专用发票和抄报税等服务,由于缺乏应有的防范意识和相关知识,被不法分子钻了空子,个别中介机构甚至参与不法行为。一些基层政府的小型开发区、经济园区与一些专门从事开办公司的中介机构签订协议,片面强调招商引资,将新办企业引入园区,而忽视对新办企业的资质把关和监管,致使一些“空心企业”的不法行为“大行其道”。税务部门在排查中发现,南京某街道一个地址上注册开办了近200家各类公司。

    “这次打击骗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活动给我们敲响了新的警钟。”许庭新说:“在加强对广大依法守法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同时,切不可放松对不法分子的防范和打击。但是,纳税环境的净化,也确实需要全社会的支持,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实行社会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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