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总工会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的通知 铜工财[2022]2号 2022-03-15 各县、区(开发区)总工会,各相关企业工会: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安徽省总工会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文件精神,市总积极落实小微企业工会支持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工作,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继续对小微企业实行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顺延到2022年12月31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主体 市总工会:在铜官区税务局、郊区税务局、开发区税务局缴纳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由市总工会负责实施; 枞阳县总工会:在枞阳县税务局缴纳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由枞阳县总工会结合本地情况参照实施; 义安区总工会:在义安区税务局缴纳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由义安区总工会结合本地情况参照实施。 二、实施时限 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以工会经费缴交日期为准。 三、申报主体 全市范围内,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的小微企业划型标准(附件1),且在本市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 四、返还认定 以2020年数据认定为小微企业的,享受2021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以2021年数据认定为小微企业的,享受2022年工会经费全额返还。 五、申报及返还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4月30日前、2023年3月31日前提出上一年度工会经费返还申请,一年一申请。 (二)申报方式 登陆“铜陵市总工会”官网(http://www.tlgh.org/index.aspx),在“下载中心”下载文件及相关表格,根据要求填报,将所需提供的材料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预审。 市总工会财务部邮箱(tlzghcw@163.com); 枞阳县总工会财务部邮箱(bgyx1214@163.com); 义安区总工会财务部邮箱(174371119@qq.com)。 (三)工会审核 市总工会及枞阳县总工会、义安区总工会在4月底前,对小微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发回企业邮箱。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根据邮箱通知,一周内将加盖公章的纸质材料送至所属总工会财务部。 (三)返还时间: 2022年5月份、2023年4月份全额返还小微企业缴交的工会经费。 六、需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1、铜陵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附件2) ;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工会依法取得的《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上一级工会批准其成立工会的批复复印件; 4、缴交工会经费票据复印件。 5、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 6、企业上年度利润表; 7、企业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或其他能证明从业人员人数的材料。 六、其它事项 (一)暂未建立工会组织已缴交建会筹备金的小微企业,在小微企业工会组建后,全额返还其建会筹备金。在申报年度12月31日前未成立工会组织的,视同主动放弃全额返还工会经费。 (二)各级工会要加强对小微企业工会财务工作的指导,加大对《工会法》《安徽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宣传,为小微企业工会独立开设工会经费银行账户、独立进行财务核算提供指导服务,确保小微企业返还工会经费真正用到工会会员和工会活动中,有效促进小微企业工会建起来、转起来、活动起来。 六、联系方式 铜陵市总工会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铜井西路2229号 联系电话:0562-2871326 枞阳县总工会地址: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湖滨东路25号 联系电话:0562—3211219 义安区总工会地址: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和谐路399号 联系电话:0562-8826138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doc 铜陵市总工会 2022年3月15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